8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人开会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查会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格)编成监督管理办法》(以下全称《办法》)。会议认为,制订《办法》是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必定拒绝,是秉持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明确措施,是实施国办《关于减缓前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践中探寻,也是环评管理尤其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格)编成单位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对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格)编成不道德,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具备最重要意义。会议特别强调,中止环评资质前置行政许可,决不意味著不要管理或放开管理,必需做放管融合、放管锐意。
要严苛实施环评文件编成质量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督管理中找到的质量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和惩处。《办法》实施后,要的组织通报一批不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成单位,构成一批环评信用记分,公安部门一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环评违法行为。因应《办法》实施,要实时积极开展政策理解,实时公布涉及设施规范性文件,实时落成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系统,为《办法》贯彻落实建构较好的基础条件和舆论氛围,保证环评文件编成质量以及环评管理工作获得显著提高。要更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在强化“三线一单”宏观管控、前进项目环评仅有覆盖面积监管、优化服务提高建设单位取得感等方面,积极开展法律、制度创意的前瞻性研究,大大强化环评制度的效力和活力。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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